2023年度ESG报告启动在即,是否应用ISSB准则?
正值企业2023年度ESG报告筹备期,商道咨询以ESG领域十八年的咨询实践为基础,从实操应用视角,提出中国企业在2023年ESG报告中应用ISSB准则的行动策略。本文是ISSB准则应用系列文章的第一篇,将聚焦于三大问题:ISSB准则对中国企业是否强制?何时生效?2023年ESG报告中如何回应?
其中,S1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整套核心内容,确定了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综合基准。核心内容所采用的的“治理、战略、风险管理、指标和目标”框架与TCFD框架相一致,并将这一框架扩大到所有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。
S2则是在S1提出的综合要求的基础上,为企业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提供指导。该准则基本参照了TCFD框架,要求主体从治理、战略、风险管理、指标和目标等角度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。并以SASB行业标准中的行业分类为依据,同步提供包含了针对不同行业附加要求的披露指标。2023年4月,港交所基于S2发布了气候相关披露要求的咨询文件。(相关阅读:港股市场的ESG监管趋势:气候变化成为重点,进一步与国际性框架接轨)
S1、S2的正式发布,无疑是2023年度ESG领域的重要事件,中国企业也在规划如何在新一年的ESG报告编制中,回应S1、S2的相关要求。(相关阅读:全球ESG新标!ISSB发布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 IFRS S1》和《气候相关披露 IFRS S2》准则)
本文观点速览
问题1:ISSB准则生效时间?
S1、S2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(即在发布《2024年度ESG报告》时生效);港交所基于S2制定的气候相关强制披露要求拟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生效。
问题2:中国企业是否需要按照ISSB准则进行信息披露?
目前,中国企业无需依据ISSB准则披露《2023年度ESG报告》,但两类6种企业可以先行动。
问题3:如果想要提前准备,如何在2023年度ESG报告中参考ISSB准则?
基础方案:引入S1原则+S2披露要求
进阶方案:引入S1框架+S2披露要求+SASB/ESRS议题披露要求
问题1:
ISSB准则生效日期?
在特定市场方面,港交所于2023年4月发布了基于S2要求制定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咨询文件,并在11月3日宣布将生效日期调整为2025年1月1日,以此给上市公司更多时间熟悉新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定。
生效时间及过渡方案
问题2:
中国企业是否需要按照ISSB准则进行披露?
部分中国企业可以提前采取行动。受到ISSB准则在全球范围内日趋增加的影响,对于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、中证300等规模领先的大企业、以及受到更高标准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的金融机构,我们建议应当先采取披露行动,以提前应对未来强制性要求生效带来的技术不足、数据缺失、组织内缺乏共识等风险。其中,对于S1和S2的应用也有所差异。
参考信息:港交所2023年度气候信息披露要求
11月3日,联交所宣布由于ISSB将于2023年底发布进一步的实施指引,同时为了给企业更多时间熟悉新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定,气候信息披露规定的生效日期延后至2025年1月1日。目前香港联交所尚未发布咨询总结文件,鉴于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要求与S2的一致性,建议在港上市公司应参照S2及4月份港交所咨询文件要求,提前进行管理准备。
问题3:
中国企业要在2023年度报告中应用ISSB准则,
应该怎么做?
01 基础方案:应用S1原则+S2披露要求(可兼容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新规)
对于前文提及的重点企业,如海外上市企业、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,建议优先采用“基础方案”,即在报告编制过程中,将S1作为整体报告参考原则,S2作为气候议题的披露要求,要点包括:
a)在信息采集过程中新增S2指标内容,即从“治理、战略、风险管理、指标和目标”四大板块全面细化气候议题的披露内容。
相关指标要求可同时兼容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新规。由于港交所信息披露新规针对各指标均提供了较为详细的“过渡方案”,在港上市公司若判断回应S2指标难度较大,则可以将港交所4月份征求意见稿要求作为对标基础。
b)在报告末尾增加S1、S2索引表,对标范围包括S1“概念基础”“一般要求”,S2“核心内容”“行业披露指引”。其中S2行业披露指引是企业可参考的披露建议,不属于ISSB准则强制披露范畴,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进行对标。
02 进阶方案:应用S1框架+S2披露要求+SASB/ESRS议题披露要求
a)在拟定报告框架过程中,参考ISSB准则框架,建议将“ESG治理与管理”“ESG战略与风险管理”通过单独章节列示,突出展示企业对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整体管理思路。在具体议题披露章节,可进一步补充战略、风险管理、指标与目标层面的具体细节。
b)在实质性议题分析环节,参考ISSB准则建议,根据企业所处行业,将SASB准则中的行业议题纳入实质性议题分析流程;在信息采集过程中,除气候议题外,对于企业识别出的其他高实质性议题,由于ISSB尚未发布具体披露要求,可参考S1框架、结合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(SASB)、《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》(ESRS)披露要求,确定具体披露指标。
c)在报告末尾增加S1、S2索引表,对标范围包括S1“概念基础”“一般要求”“核心内容”(除气候外的其他议题),S2“核心内容”“行业披露指引”。
及港交所新规建议行动总览
作者观点:提前应用ISSB准则,重点在于通过预赛做到心中有底,也是一次内部管理的诊断。
中国企业提前应用并不是追求在第一年“全面符合”,更不要采用蹭热点方式回应。提前应用ISSB准则最大的价值在于完成企业内部的一次管理摸底和初步诊断,帮助企业进一步升级ESG管理,提升企业价值。鉴于ISSB准则影响力持续增强的趋势,公司内ESG牵头人员/部门也应在未来三年中掌握ISSB准则实操能力。
中国企业可以密切关注ISSB最新动态,包括即将于2023年底发布的ISSB准则实施指引,评估在企业实践中的应用方式。
商道咨询从2022年开始持续推出对ISSB准则的追踪与解读,并开展了大量ESG报告与企业管理的实践研究,我们将持续分享技术心得,支持中国ESG经理人掌握专业技能和工具使用,支持中国企业完成ESG信披及管理的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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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马源
编辑:张瑞环
审核:刘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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